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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汶川大地震遇难者志哀 昨天(18日),国务院发布公告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在哀悼日里,奥运圣火境内传递也将同时暂停。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,第一次就大规模自然灾害举行的全国性哀悼活动,也是第一次从制度上为自然灾害死难的普通百姓降半旗致哀。同时,5月19日14时28分,也是5·12汶川大地震中遇难者的“头七”。在中华民族传统的哀悼氛围中,举国降半旗致哀,我们用全民族的眼泪,悼念这次地震灾害中的罹难者、在救灾中的牺牲者,更用全民族的意志,昭示中国对每一个普通生命的极大尊重。 我们感同身受,因为在我们身体里流淌着同样的血液,也许在这次灾难中有很多人失去了亲人,但是面对灾难我们更加团结,你们并不孤单,因为作为炎黄子孙,我们同样是你们的亲人。 让我们向在这次汶川地震中遇难的亲人,表示深切的哀悼! |